30/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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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甲店東譚輝勇非禮女下屬罪成,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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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禮女學員美甲店東勢判囚
【本報訊】美甲店三十三歲男東主譚輝勇,涉嫌於今年七至八月期間,多次在店內和超市非禮一名女學徒,昨於東區法院被裁定六項非禮罪成立,裁判官指斥他利用老闆身份欺侮女下屬,勢必將他判囚,現將被告收押至十一月十二日判刑。裁判官裁決時指女事主(二十歲)的口供誠實可靠,從超市錄影帶可見被告多次撫掃女事主下腰及臀部時,女事主已多番閃身迴避,而有關影像與女事主庭上供詞脗合。
案件編號:ESCC 44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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