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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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傭虐少主囚兩月

【本報訊】家住曼克頓山豪宅的六個月大女嬰早前被父母發現全身有多處不明紅腫,惟負責照顧女嬰的印傭卻堅稱,因不小心打翻保溫瓶熱水致灼傷女嬰,父母最終報警。被捕印傭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她仍求情指無意傷害少主,惟裁判官認為女嬰的傷勢不似意外造成,故不接受印傭解釋,昨日判其入獄兩個月以收阻嚇作用。

二十九歲印尼籍被告Sri Wahyuni,昨承認今年六月十七日,在美孚曼克頓山的僱主家中,故意虐待或疏忽照顧一名六個月大女嬰。

手腳臀均遭灼傷

案情指,被告在去年十二月獲胡姓女事主聘為女傭,負責照顧案中女嬰,事發日早上,胡家另一名菲傭聽到女嬰哭聲,走入廚房見到被告抱着女嬰,女嬰的左手及腳均有紅腫,被告解釋剛打翻了保溫瓶熱水致灼傷女嬰。

女嬰的父親當晚再發現女嬰的大腿及臀部亦有灼傷痕迹,決定報警,女嬰經醫生檢驗後發現身體多處均有紅腫,不似意外造成,被告最終被捕,警誡下她仍堅稱意外灼傷女嬰。

案件編號:KTCC 678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