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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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殺疊碼仔案五被告罪成

【本報訊】澳門賭廳廳主疑向疊碼仔發出「江湖格殺令」案,七人陪審團昨日於高院經過近十小時退庭商議後,以大比數裁定五名男被告,涉及的串謀傷人及串謀謀殺等四罪全部成立,法官下令將五人收押至下周二始判刑。警方案件主管在庭外指本案尚未完結,仍會盡力「揪出」幕後主腦。

繼續追查幕後主腦

五名被告依次是施華倫「小春」、鄧嘉民「阿蛇」、黃智敏「阿俊」、楊俊傑「細黑」及陳浩良「山雞」(二十二至三十五歲),均被控串謀嚴重傷人及以三合會社團成員身份行事兩罪;而施姓首被告另被控串謀謀殺及唆使謀殺兩罪。

案件主管警隊高級督察陳子良在庭外表示,警方對於能成功阻止嚴重罪案感到欣慰,法庭的定罪亦彰顯公義。陳指警方會待五名被告判刑後,了解他們會否提供消息,將幕後主腦繩之於法。陳續指,由於「爛賭平」表示不用警方保護,故他作供後,警方已沒與他聯絡,惟警方會繼續保護案中特赦證人劉明義。

案情指,有「元朗賭神」之稱的「爛賭平」在短短半年間,於澳門三間賭廳贏數億元,有廳主懷疑他「出老千」遂頒下江湖格殺令,要殺死曾帶「爛賭平」到賭廳贏錢的疊碼仔「王明仔」。五名被告涉嫌執行有關格殺令,準備於去年五月十五日到元朗八鄉警署外綁架到該處報到的「王明仔」,惟被告同黨劉明義因不願參與,故事發前向警方「爆料」。

案件編號:HCCC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