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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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言雋語:回收手機主人

有環保團體調查發現,本港青少年平均一年八個月更換新手機,最快的更加一個月就換一次新手機,造成嚴重浪費並產生大量電子垃圾。團體斥生產商設計的手機壽命愈來愈短,又不時推出新款,變相「逼」消費者貪新厭舊換手機。

手機製造商今次真的有點無辜,大家不妨仔細想想,身邊到底有幾多朋友,真會在手機修無可修時才換新的?要說手機花樣翻新令消費者忍不住對舊手機「始亂終棄」,那就更難說得過去了,牛不喝水難道還能強按頭麼?手機製造商又沒有學煲呔曾那樣,向市民大派現金券。其實浪費食物的情況一樣嚴重,幾時見過有人譴責食肆提供的餸菜太過大碟?可見「冇衣食」就是「冇衣食」,實在怨不得別人。

然而,手機造成的垃圾也不是沒有辦法解決,環保團體就促請消費者若真的要換手機,可將舊機交予環保署的回收中心(不說真不知有這種設施,環保署的宣傳工作也太差了吧),更能治本的方法是落實生產者責任制,強制生產商回收產品。手機主人造成的環境污染,才真正令人頭痛。

不是嗎?你走進公共交通工具,放眼望去──不,其實不用望,用聽的就行了──會發現嘈雜過街市,正如樓上小白兄所言,有些聽力欠佳的朋友直把手機當作Walkie Talkie使用;再不然大聲講粗口,當旁人無到;當然,部分乘客沒有大聲講手機──正忙於測試各種鈴聲,沒空呢。其實為甚麼不能學人家日本,在車廂內以發短訊代替講電話?

一句話,人禍甚於電子垃圾。對了,環保署不是設有專收舊手機的回收中心嗎?為何不行行好,增設專門處理手機主人的回收中心?

陸智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