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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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巴落斜撞13車司機判監

【本報訊】中年男司機今年三月駕駛旅遊巴在窩打老道失控撞毀十三輛車,並導致十五人受傷。被告早前承認駕駛沒有良好制動系統的汽車和沒有保持停泊制動系統良好的車輛罪。裁判官昨判他入獄兩星期、停牌兩年和罰款兩萬元。

多車毀多人傷須判囚

被告何炳森(四十九歲),案情指他今年三月一日晚上六時半,駕駛一輛旅巴接載剛玩完野外槍戰的五十名男女返回市區時,由元朗出獅子山隧道落斜,欲踩腳掣減速不果,旅巴失控如保齡球般撞向該處車群。裁判官判刑時稱,旅巴平日用作保母車接載小朋友,如事發時載小童必引起更大傷害,雖然被告發現煞掣失靈已及時示警,但不能抵銷負責保養的責任,且事件令多車損毀和多人受傷,故必須判囚以懲。

辯方律師昨日求情時指,被告在去年八月續保費時,曾將涉案旅巴拿去檢驗,他現承諾以後每三個月會驗車一次,又會找信譽良好的車房驗車。辯方又指,被告任幼稚園保母車司機十多年,而該幼稚園的校監劉皇發亦替他撰求情信,他現亦已深感後悔。

案件編號:KCCC 336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