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被告龔子威(二十九歲),控罪指他管有一批攻擊性武器,包括一把斧頭、二十七把開山刀連皮套,及九把刀連紙套;另一報稱商人的被告何國威(四十歲),則否認一項停牌期間駕駛及一項駕駛時無第三者保險的控罪。
案件編號:STCC 6241/09,TWCC 316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