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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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助理狎玩男生判囚三月

【本報訊】一名五十一歲已婚小學辦公室男助理何建平,上月替九歲男生治療腳抽筋時,涉狎玩對方下體,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裁判官昨輕判他入獄三個月,並稱他的刑期「於情、於法、於理上,已是極限」。被告妻子聞判後忍不住流淚,被告則在裁判官稱讚其十四、五歲的子女寫得一封字體工整兼表達深刻的求情信時,用手抹拭男兒淚。

昨有逾四十名被告親友及教友到庭支持,法庭亦收到近百封求情信,證明被告一向奉公守法及無特別性癖。裁判官強調案情嚴重,被告行為嚴重違反誠信,但接納原本營商的被告年屆中年才轉任文職,不排除是難抵壓力下犯案,加上他認罪,故予以輕判。

案件編號:KTCC 615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