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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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院急症室醫生涉非禮15歲女病人

屯門醫院急症室一名醫生被指藉診症為名非禮十五歲少女,被告昨在粉嶺法院否認控罪。少女年初因腸胃炎到急症室求醫,當值醫生着她躺下檢查腹部後,涉掀起少女連身裙及胸圍至鎖骨位置,期間少女兩邊乳房被人輕按,又被觸摸其乳頭。案件今日續審,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羅仲康(二十六歲),控罪指他於今年二月十日,在屯門醫院三號診症室非禮女事主。事主作供時表示,醫生為她檢查時,先按其頸部兩側,又在未有呼喚其他人入房協助下,着她躺在病床及掀起連身裙檢查腹部,事主依指示將裙拉高至胃部附近。醫生隨後輕按其腹部多次檢查,後聲稱為事主檢查胸部,將她的連身裙及胸圍推高至鎖骨位置,事主未有阻止。

事主沒認出被告遭質疑

醫生隨後用手指圍着一邊乳房,再輕按五、六次,之後再依樣葫蘆用手指輕按另一邊乳房,並問事主:「有冇痛?」期間醫生兩度以掌心觸摸其乳頭。醫生檢查胸部約一分鐘後用聽筒為事主聽心跳,之後着她起身以便聽背,事主於是自行放下胸圍及連身裙,在領取藥物之後便離去。

事主當晚與友人晚膳時提及事件,友人認為她被非禮並勸她報警。事主與母親商量後先向院方投訴,數日後醫院主任回覆指涉案醫生否認事件,亦沒有當值醫務人員記得是否於案發時曾到房內,事主於是報警。

辯方大律師駱應淦則質疑事主未能在認人手續中認出被告,事主則回應指她沒有刻意直望其貌,故未能認出他。駱又質疑事主口供與庭上供詞有出入,如事主在口供中曾表示胸部有脹痛,但昨作供時卻表示沒痛,事主則解釋她對事件細節感到模糊。

控方又傳召在急症室任一般服務助理的姓陳女士作供,陳指她會為醫生擔任「借眼」的工作。陳解釋,當醫生為女病人檢查時若有身體接觸,就會呼喚女醫護人員到場「借眼」以令病人安心。惟陳亦承認她每次都站在固定位置,故病人或會看不到她。

案件編號:FLCC 244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