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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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學生濫藥須經三關檢測

【本報訊】今次校園驗毒計劃採驗尿方式進行,要證明學生曾濫毒,最少「過三關」,即先經兩種不同牌子的快速測試工具檢測,若呈陽性反應,再交政府化驗所化驗。如家長質疑驗毒結果,可自掏腰包交私人化驗所測試,推翻先前的驗毒結果。

驗毒計劃守則表明,專業隊伍每月會到訪每校兩次,隨機抽選約三十二至四十名學生驗毒,被抽中的學生會由專人進行面談講解驗尿事宜,之後學生獲發潔淨的尿液收集瓶,學生可自行到獨立廁格提供不少於三十毫升的尿液樣本,為免有人造假預先準備樣本,尿液的溫度必須介乎攝氏三十二至三十八度。

計劃主任會在學生當面用點滴器抽取尿液進行快速測試,若呈陽性反應,就即用另一牌子的尿液測試工具再進行快速測試,如均呈陽性,要以保安封條封好餘下的尿液樣本,送交化驗所詳細化驗。

家長不服可自行測試

兩次測試均呈陽性反應的學生,雖可返回課室繼續上課,但校長會通知其家長安排即日會面,並通知指定老師跟進。整過測試過程約需十五分鐘,如家長質疑結果,可自掏腰包交私人化驗所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