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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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特搜:產業署浪費公帑捱轟

審計署過往曾經抽查三個原預留作港鐵車站出入口的政府處所,並於去年發表報告,指三個處所都長期空置,空置期最長達二十八年,其中兩個都有滲水問題,以致無法租出,批評政府產業署沒有善用資源。

該報告沒有列明三幢大廈的詳細資料,只以大廈A、B、C代替。大廈A和大廈B自一九八○年及一九八二年分別轉讓予政府後一直空置,空置期長達二十八年和二十六年;大廈C自一九九四年轉讓予政府,同樣空置長達十四年。由於地契條款和大廈公契訂明,有關處所只可用作車站出入口,以致無法更改作其他商業用途,浪費資源。報告又發現,大廈A和大廈B都曾出現滲水問題,兩幢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也曾就滲水問題的維修責任,與當局爭論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