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兩方陣營表態要去公聽會嘅約有七十五個團體同個人,淨係安排佢哋全部坐入議事堂都唔容易,單計每個團體限發言五分鐘,都起碼要六個幾鐘先講得完,所以個委員會已將原定四小時嘅會議,臨時延長至八個小時。聽意見都搞成咁,遲吓立法傾條文時真係唔知點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