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引爆一場無聊風波,該國旅遊部長黃燕燕表示,海南雞飯、辣椒蟹、肉骨茶和叻沙均屬其偉大祖國原創,但多年來被其他國家「掠奪」,所以準備為海南雞飯等等申請專利,將之列作「馬來西亞美食」。
以為中國有人為麻婆豆腐和揚州炒飯申請專利夠荒謬了吧,卻原來,唯我獨尊的心態放諸四海而皆準。要是馬來西亞獨吞了海南雞飯專利權,新加坡賣之是不是違法?香港茶餐廳要不要繳付版權費?
如果每個國家都要為自己的「國食」申請專利,麻煩了,頭痛矣,瑞士大概要發出禁制令,不准香港再賣瑞士雞翼,新加坡也照辦煮碗,嚴防港人繼續侵犯星洲炒米的專利版權。至於那「多舊魚」的法國大餐,由於純屬傳聞,無人有幸得嘗,因此法蘭西旅遊官員應該不會真的「多舊魚」申請專利。
馬來西亞密謀騎劫海南雞飯,雖說無聊,不過始終有點兒根據,如此菜式的確在該國十分流行。若論無聊之最而且巧取豪奪,非揚州官僚騎劫揚州炒飯莫屬。
揚州炒飯跟揚州完全無關,壓根兒是香港特產,你去問問揚州人,在家鄉有沒有吃過這道「家鄉菜」呀?揚州人會被問到一頭霧水。可揚州相關人等硬要把揚州炒飯檢便宜拿去認祖歸宗,一夜之間忽變「千年傳統」。
說起來,香港人可能要呻笨,發明了跟瑞士無關的瑞士雞翼,沒有申請專利;發明了跟新加坡無關的星洲炒米,也沒有申請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