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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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集:多謝提點

多年前,在西環帶兒子出街,適逢警員查身份證,筆者出示證件後,警員又要求兒子出示證件,孩子沒帶在身。警員也許心情不好吧,火氣特別大,把孩子厲聲訓斥一番,意猶未盡,又對筆者興師問罪:「你點做人哋老竇㗎?」

這頓臭罵捱得實在冤枉,因為法例沒要求未滿十三歲兒童隨身攜帶身份證。回家後愈想愈氣,於是致電警署投訴。接電話者開頭很傲慢,要求將姓名、年齡、性別、住址等一一報上,問到職業時,聽說是在傳媒機構任職,語氣才溫和起來,承諾會調查。

多年過去了,現在回想起來有點後悔,如果那位警員大發淫威,找個藉口把兩父子帶返警署,然後一天幾次剝光豬,可就夠受了。不過,再想深一層,他也許是好意,因為孩子不帶證件出街,被警員罵兩句事小,若遭遇事故,被送到「見錢才救」的公立醫院,問題就大了。

君不見,日前一名七歲小童在校玩耍時被球拍打傷左眼,不斷滲血,由救護車送到瑪嘉烈醫院,男童忘帶身份證,憑學生手冊登記,隨即被轉介明愛醫院眼科診所。明愛登記處職員卻把這名持本地學校學生手冊,又有其他公立醫院轉介信的小童視為「外地人」,要交七百元非本地人收費才安排醫治,最終由男童的父親從元朗趕返青衣家中取來證件救子。

就因為沒帶身份證,男童延誤醫治四小時。此次是外傷,最壞情況是瞎一隻眼,若是心臟病發作,四個小時已不知死了多少次!讀了這段新聞,又想起那位皇家警察:差大哥,多謝提點!

關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