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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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同意割子宮 醫局害人又一宗

明愛醫院日前發生「先收錢、後醫人」嘅醜聞,一名眼角膜受傷嘅男童被延誤粒幾鐘先醫治。跟手又有個十歲女童因咳嗽去東涌普通科門診診所睇醫生,護士竟然因為佢嘅回港證過咗期,要畀足「非符合資格人士」收費至可以睇醫生。

表面睇嚟,呢班前線醫護人員做嘢好似好僵化,其實諗深一層,如果最終睇唔到醫生可能仲好。你知啦,公立醫院大堂冇錯係五星級,不過金玉其外,敗絮其中,依家啲醫療事故五花八門,更不可思議嘅醫療失誤都可以發生。

話說一名港人內地妻子鄭小姐去年到聯合醫院生仔,搞到母子都唔平安。佢分娩時連子宮都被人切除埋,終生不育已經夠晒慘啦,更慘嘅係,患咗罕見尿素循環障礙嘅初生BB亦都懷疑因為延遲醫治,令到腦細胞受損而變成弱智。

叮!真係人間悲劇呀,鄭小姐二十幾歲就已經白白冇咗子宮,以後再唔可以生BB,令佢精神大受困擾,一度患上抑鬱症,更曾經三度自殺,佢丈夫唔想冇人繼後香燈而提出離婚。醫管局呢次真係冇陰功,名副其實搞到人哋家庭破裂!

有婦產科專科醫生表示,因胎盤前置而流血不止,以致要切除子宮嘅情況十分罕見,比率只有萬分之一。一般而言,醫生會用多種方法為子宮止血,如果止唔到先至會考慮切除子宮。

弊在醫管局打死唔認有醫護人員出錯,聯合醫院死撐醫生進行手術前已經向鄭小姐解釋會大量流血以及切除子宮之類嘅併發症詳細資料,事主亦都有簽署手術同意書。

問題係,鄭小姐嘅講法啱啱相反,佢好肯定院方事前既冇向佢提及切除子宮,亦從來冇簽過任何同意切除子宮嘅文件。依家各有各說法,唔知邊個講嘅至係真。其實唔使口同鼻拗,只要院方攞出嗰份手術同意書,咁咪一清二楚囉。

點知聯合醫院竟然攞唔出,講都冇人信。院方話去年六月中翻查事主嘅醫療紀錄時,發現有三份聲稱由鄭小姐簽署嘅手術同意書,以及八頁有關佢產後其中兩日嘅病歷離奇地唔見咗。

叮佢個鎯鎯,呢啲重要文件放喺重門深鎖嘅醫生辦公室內,咁都唔見得,好難唔令人懷疑有人想毀滅證據、隱瞞過失喎。

話時話,公立醫院醫生割錯嘢一啲都唔出奇,去年八月底,北區醫院咪就係因錯調化驗樣本,將一位冇乳癌嘅病人左乳房切除,好彩嗰單嘢有證有據,醫管局想唔認衰都唔得。弊在依家死無對證,院方講乜都得o架啦。

不過喺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嘅管理之下,公立醫院不嬲都係無掩雞籠,遺失內有大量病人私隱資料嘅USB手指當食生菜,連嬰屍都可以不翼而飛,更何況係手術同意書或者病歷吖,話唔定已經當廢紙掟晒出醫院門口任人睇。

叮!近日醫療事故幾乎每日都爆一單,何止每周一鑊,直頭每周七鑊呀。如果周一嶽仲有些少良心嘅,快啲執包袱走人,唔好再喺度害人累物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