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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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特搜:政府扼殺新興志願團體

由於在本港要登記成為慈善團體手續需時,「全仁中醫」目前只能暫時註冊為合法社團,未能在本港向公眾大規模籌款,學者認為,本地團體要成為慈善機構手續繁複,變相扼殺新興志願團體的生存空間。

撥款多給大型團體

根據稅務局資料顯示,慈善團體不等同「志願」及「非牟利團體」,任何團體若要成為慈善團體,必須以救助貧困及促進教育等作為慈善用途,並向稅務局遞交申請信及註冊證明副本。此外,亦需向稅務局提供會章,過去及未來一年內舉辦的活動列表,以及上年度財政年度帳目副本等。

理工大學社會科學系講師張超雄表示,志願團體,即使以慈善團體身份註冊,也難以獲取撥款。因為社會福利署會基於「信任」,把大部分撥款安排予大型的慈善團體。張認為,當局的政策對新興的志願團體發展有影響,建議署方訂立條件,預留撥款及基金給新興的志願機構營運,鼓勵更多志願機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