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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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投槍:反貪反腐科學幻想

美國人明恩溥百多年前指出:「中國政客的社會活動和告示公文,就像盧梭的《懺悔錄》,交織着生平最高尚的情感和最卑鄙的行為。政客命令砍下十萬顆頭顱後,卻又引用孟子的話告示天下,大談特談生命的神聖。他把用於築堤壩的血汗錢裝進自己的腰包,導致全省河水氾濫成災,百姓流離失所,他卻在公開場合高聲痛斥貪官污吏,哀嘆耕者失其田。」

九年前,毛主席家鄉的《三湘都市報》有大張旗鼓反貪污反腐敗的報道,大標題非常醒目:「受賄二千元,免職!」內文說湖南出台了一份嚴懲腐敗的文件,不論是誰,不論是縣級市級,只要接受禮金或物品(可折價)累計超過二千元的,免職再說。如果該文件真正落實,必定是「芙蓉國裏盡朝暉」。沒有貪官的地方,就是中國人夢寐以求的桃花源呀!

其實,這份文件就是政客的宣傳。我早就說過:「宣傳就是對外說謊。」為了營造良好氣氛,就需要炮製這類文件。不過,最近有個湖南朋友告訴我:「湖南真的可能貫徹實行了這份文件,官場上確實沒甚麼人行賄受賄了。」我頗為吃驚:「真的嗎?」他說:「現在的官員,根本不需要他人行賄,他們也看不起二千元的禮品,即使二萬元、二十萬元也未必能打動他們的心。」我問:「他們那麼廉潔了麼?」「不!他們更加貪污了!不過,貪污手法高明了。我舉個例:某城市市長,予人的印象是夠廉潔,他家中的飯桌上還不時是番薯、玉米,少有大魚大肉;知道有客人來,就弄一碟紅燒豬肉,說是發揚繼承毛主席的艱苦作風。但是,他把一個兒子送到香港,一個兒子送到美國;這兩個兒子,早已是千萬富翁。兩人的錢從哪裏來?當然是港商、外商給市長的巨額賄賂……」

政客宣傳 不可當真

不久前,好像又是湖南省,制訂了一項反貪反腐措施,說任何人舉報了貪官,可以將贓款的一成作為獎金獎給舉報者。如果這規定落實,那麼,湖南省就會出現很多百萬富翁。不過,我懷疑這規定落實不了,如上例的市長大人,若被人舉報了,有關紀檢部門知道其子在香港收賄款一千萬元,如何通過港英餘孽配合證實?又如何將那一千萬元充公?就算事事順利,我看按香港官場辦事效率如蝸牛爬行之慢,也得十年八載,那舉報者說不定在領獎金前夕已一命嗚呼。好事一向多磨,所以,我看這項新規定也是「對外宣傳」,各方人士不可當真,只當「科學幻想小說」可也。

周紹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