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7/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消委會月內控告分銷銀行

【本報訊】證監會與銀行磋商的雷曼迷債回購方案並未平息苦主怨氣,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透露,該會現有四至五宗涉及雷曼迷債的投訴個案,部分具備充足法律理據,期望一個月內可向相關分銷銀行提出訴訟。昨日續有多名苦主致電電台批評方案,被界定為經驗投資者而不獲參與回購的苦主更斥方案不公平。雷曼苦主大聯盟則會於周日舉行迷債大會,下周二會召開核心小組會議,商討進一步的行動。

家庭主婦恐被指專業投資

劉燕卿昨日表示,消委會現正處理一百一十八宗涉及雷曼迷債的訴訟基金申請個案,根據律師意見,有四至五宗具備充足法律理據提出訴訟,涉及分銷銀行的管治責任、風險披露及誤導投資者,希望一個月內能提出訴訟。她又強調,證監會與各分銷銀行雖達成和解方案,但消委會仍會繼續跟進接獲的投訴個案。

以八十萬元購買迷債的王女士擔心自己或被界定為專業投資者,她稱自己是家庭主婦,過去二、三十年於同一所銀行「做定期同買外匯」,她斥賠償方案的要求不合理:「你係犯法就係犯法。」呼籲銀行公平對待苦主。另一名苦主倪先生共花了一千萬元購買迷債,他無奈稱其中一份迷債值一百萬美元,剛好超過八百萬港元的規定,不合資格參與回購,他聲言會考慮循法律途徑作出控訴。

苦主張太亦致電電台表示,她以八萬元購買了雷曼迷債,只圖收取利息,卻不知購入的債券與雷曼有關,過去她曾六次購買股票掛鈎票據,張太質疑證監會及銀行如何釐訂在同一間銀行進行五次高風險投資是經驗投資者。大聯盟召集人陳光譽直言對有關方案表憤怒及失望,不滿證監會從此終止對銀行銷售雷曼迷債的調查,「等如警方唔再查祈福黨騙案一樣」,屬非常不恰當,「仲攪亂晒香港作為金融中心嘅地位。」

另外,證監與十六家銀行達成的雷曼賠償方案,只包括雷曼迷債,其他非迷債的雷曼相關產品,如星展Constellaton、精明債券及ELN(股票掛鈎票據)等結構產品,全部不包在今次和解方案內。據統計,迷債在本港銷售的信貸掛鈎產品總值二百四十九億元中,佔了五成或一百二十五億元,其他產品如Constellation只佔八十五億元,精明債券只佔二十五億元。

會考資訊一click即睇
詳情瀏覽on.cc《放榜無限分2009》

直擊人類豬流感最新疫情
詳情瀏覽on.cc《奪命流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