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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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言雋語:別尋弱勢社群開心

經過曠日持久的談判,銀行與監管機構終於就雷曼迷債回購達成終極協議。與其說雷曼苦主的噩夢完結,倒不如說港府為暫時拆了一顆政治炸彈而舒一口氣。要知道,事情再拖下去,萬一「十一」時有苦主上街贈興,那港府將難以向北大人交代。

舒一口氣是一回事,高官將回購方案當成政績,忙不迭走出來吹噓──只爭沒有掛起寫上「成功爭取」的街牌──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回購協議兼顧各方考慮,符合公眾利益,有助苦主盡快解決多月來的困擾,還說方案彰顯監管當局的監管能力!

也真虧陳家強說這話時面不紅氣不喘。先別說陳家強早前在立法會聆訊中,承認在雷曼事件發生後才知道有迷你債券,更遑論當局有甚麼監管能力了,這筆帳市民還未跟你算清楚呢!還有,雷曼事件中政府、證監會和金管局將球傳來傳去,陳家強口中的「當局」指的是誰,實在頗堪推敲。

更有甚者,這個所謂回購方案恩恤意味甚濃,可說對釐清銀行在銷售過程中的責任毫無幫助。既然名為「回購」而非「賠償」,主動權就全在銀行手上,他們向六十五歲或以上長者以面值七成回購迷債(多麼敬老),但不回購「專業投資者」手上的迷債(誰叫你們有錢),全部由他們說了算。

一般估計,多數雷曼迷債苦主應會接受回購方案,但請注意他們只是「無奈接受」,不然拿甚麼去跟財雄勢大的銀行抗爭呢?由是觀之,港府將回購方案當成政績來大吹特吹,實無異於尋弱勢社群開心,教人情何以堪?

陸智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