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09

空殼公司無王管做豪宅租霸

租霸以空殼公司名義租屋後欠租,本港現行法例無法規管,惟這個存在已久的漏洞,當局一直視而不見,助長租霸有恃無恐,就算業主打贏官司,租霸都一於少理!最近租霸攻佔豪宅區,一名半山區豪宅業主,將物業租予一間有限公司,豈料收了上期及按金後,租客即諸多投訴拒付租金,終拖欠半年租金及水電雜費近十六萬元,業主入稟追討,甚至將承租公司清盤,才知它是資不抵債的空殼公司,業主血本無歸。法律界人士稱,當局若不堵塞法律漏洞,類似情況會繼續發生,更多人會成為受害者。 專案組記者李嘉怡報道

被拖欠租金的豪宅位於中半山,是一豪華屋苑的高層單位,面積八百多平方呎。業主已屆退休年齡,一直依靠租金生活。○七年初,上手租客租約期滿,業主將單位略作翻新後放租,豈料噩夢就此展開。

一名中年外籍商人聯絡業主,表示有意承租,為方便公司「計數」,會以公司名義租住單位。由於過去亦有租客以公司名義承租,並無發生問題,加上外籍商人衣履光鮮、談吐有禮,業主不虞有詐,將單位租予該商人。

租客稱曾自費維修

該單位每月租金二萬六千元,租約由○七年四月一日至○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外籍商人給予兩個月租金作為按金,但進駐豪宅後,即顯露租霸真面目,除不斷投訴冷氣不冷、地板不平及熱水不熱外,從未準時交租,逾期由十七日至四個月不等。

業主曾要求在○八年四月一日終止租約,惟遭外籍商人拒絕,此時商人已拖欠半年租金及水電雜費達十五萬八千五百元,即使扣除兩個月按金,仍欠十萬六千五百元。業主今年二月入稟高等法院,排期至四月審理,業主獲判勝訴。不過,外籍商人得悉業主入稟,今年三月三十一日租約期滿當日隨即搬走,無交還鎖匙。業主直至六月十三日,才能在法庭人員陪同下,由鎖匠開鎖,收回單位。

外籍商人至今仍未繳付欠租,業主親戚黃小姐日前曾致電質詢,竟遭人嘲笑愚蠢,黃小姐說:「佢話業主可以將佢間公司清盤,但佢嗰間係空殼公司,冇值錢資產,清盤都冇用。佢根本存心欺騙一啲對法律唔熟悉嘅業主!」

本報記者日前到登記租住該單位的公司視察,發現上址竟是某商會會址,不過,該外籍商人則願意會見記者,他否認利用空殼公司走法律罅,稱拒付欠租是因為單位設施差,而業主又沒有改善。他說:「我自行維修設施,費用當然在租金中扣減。業主在租約完結後才採取法律行動,單位又令我住得極唔舒適,律師叫我毋須理會。」

追回租金機會不大

法律界人士謝天良表示,上述個案的業主,已經循法律途徑入稟向外籍商人的公司追租,法庭亦判業主勝訴,但欠租者依然不理,業主唯一可做的,就是凍結其公司資產或申請將其公司清盤,但空殼公司可能並無資產,最終可追回租金的機會不大。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租務條例雖規定租客逾期十五日不交租,業主可向法院要求租客遷出,但由於法律程序需時多月,助長租霸惡行,他認為當局有必要簡化收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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