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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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曉嵐鐵筆:朝廷自縛手腳換人難

在我天朝體制中,香江乃特別行政區。所謂「特別」也者,涉及許多重大方面,例如香江有自己的司法制度,行西夷之法律;有「終審權」;有「對外關貿」地位;有整套英夷公務員體系;實行「港人治港」;香江行政長官及管治高官全部由本地人擔任,朝廷只有任命權,不能一紙公文把他們調來調去,更不能「隨意」罷免,朝廷官員也不能奉詔調進香江府衙。香港的這些「特別」,可說是朝廷自縛手腳也。

當年朝廷自縛手腳,九七年收回主權後,成立特別行政區乃「迫於無奈」。因為天朝那時剛剛結束文革不久,一窮二白,剛剛推行改革開放,香江這隻會生金蛋的肥鵝對朝廷有特殊價值也。說起來,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也,然當年的決定束縛至今,儘管這二十多年來,天朝、香港、國際形勢都有翻天覆地的變化,但朝廷「自縛手腳」未變,此嚴重之問題也。

這個嚴重問題,首先表現在朝廷無法因應形勢之變和工作需要,為香江選拔配置合格之行政長官。這裏有兩大問題:一是香江可出任行政長官的管治人才、政治人才極其匱乏,從思想、品德到才具沒有幾個人夠格當行政長官,但朝廷在「港人治港」的制約下,只能在一堆庸才中找庸才,這樣的「港人治港」完全綁死了拓展人才之源;二是朝廷一旦發現行政長官治港不濟、施政混亂,欲採取「組織措施」而不可。遇到有自知之明的,如董建華者,尚能夠以「忽然腳痛」請辭,「方便」朝廷換人;遇到沒有自知之明、賴死不走者,朝廷則無法像對待內地大吏一般,一紙調令讓他騰出位子。

由此可見,朝廷在行政長官問題上的自縛手腳,已大大妨礙了「一國兩制」的貫徹落實,大大妨礙了香港的正常發展、繁榮穩定。這樣的「港人治港」,對香港不利,對朝廷也不利。因此,我紀曉嵐最近已上折朝廷,力陳要貫徹「一國兩制」,優化「港人治港」,必須首先解決行政長官之問題也。

曾小子難如董建華配合

這個問題又分眼前與長遠、人事與制度兩個層面。眼前的問題、人事的問題就是現任特首曾小子的問題;長遠的問題、制度的問題就是要修改《基本法》關於行政長官的種種條文,從其產生方法到調動罷免,都要使朝廷能「放開手腳」、「解開繩索」。

事到如今,曾小子的問題可說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是朝廷「自我束縛」的產物。須知道,當年朝廷遇到有自知之明、願與朝廷有所配合的董建華,尚且在特首半途換人上頗費了一番周章,如今朝廷碰到的是一個毫無自知之明、官癮甚濃或另有「使命」的曾小子,要他如董建華般配合,難度必極之大也。

柳太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