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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賄賂陳裘大董事囚32月

【本報訊】香港房屋委員會的多名電力裝置物料供應商,涉行賄房屋署屋宇總工程師陳裘大共一百二十萬元,其中涉案的利信機電有限公司董事沈超,自○四年被起訴後,經過多次申請終止聆訊及上訴失敗後,早前決定認罪。法官昨於區院判刑時指,法庭需以刑罰阻嚇社會上貪污罪行,但考慮被告認罪、年邁及曾患第三期前列腺癌而需以尿片輔助,兼已賠款六十萬元,故酌量減刑後,將他判囚三十二個月。

七十三歲被告沈超,早前承認一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及一項串謀偽造帳目,控罪指他在九九年五月至八月間,串謀同案其他被告黃洪基、余志偉、王天心等人,向陳裘大支付一百二十萬元賄款以及偽造帳目,黃、余早前已判囚五年,王則判囚二十一個月。

法官判刑指出,被告串謀同案其他被告,以逾百萬元行賄陳裘大,以圖減少其他投標供應商的競爭及提高利潤,被告公司與其餘兩家公司各付四十萬元作為賄款。 案件編號:DCCC 68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