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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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漢稱債主逼殺八人

【本報訊】巴基斯坦裔青年涉嫌連環勒殺三名鳳姐案昨在高院續審。控方播放被告落網後的錄影會面,他以流利廣東話坦承在澳門賭輸錢二萬元後向朋友借四萬五千元,但無力償還,遂被對方強迫殺害人填債。被告透露,債主原要他殺害八人,但他在殺害第三名人士後趁機逃走。

在會面影帶中被告RAZAQ Nadeem(二十四歲)自稱中文名叫簡志偉(譯音),他說,由於無力還債,他和債主回港籌錢,到埗後被債主蒙眼帶到某處,他先後致電兄長及母親借錢遭拒,債主遂要他殺人填債。被告稱怕對方危及家人的安危惟有聽命。控罪指被告於去年三月十四日至十六日先後殺害史明蘭、孫秀敏及謝巧元。 案件編號:HCCC 19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