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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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積犯自爆10歲遭雞姦

三十歲運輸工疑年輕時在寄宿學校被雞姦,留下心理陰影,長大後屢犯風化案,不斷進出監牢,但甫出獄不久,再於今年四月尾隨十二歲小六女生歸家,強迫對方到天台替他口交,否則殺死她,又要脅女生翌日見面,女生返家向母哭訴報警,警方翌日趁運輸工赴會時拘捕他。涉案運輸工昨在區院承認一項非禮罪,還押至七月十五日判刑。

被告張國業(三十歲),報稱運輸工人,過往有八次案底,其中三次涉及風化案。被告昨承認一項非禮罪,控罪指他於本年四月十四日於長沙灣兼善里一大廈天台,非禮十二歲女童X。

「一係幫我口交,一係畀我搞」

控方案情稱,就讀小六的十二歲女童X,於事發當日下午三時許放學返家時,被告尾隨她進入大廈,從後拍其肩膀並以殺死她要脅,將她帶往天台。被告從後擁抱受害人,自行將下裳退到膝蓋下,再將女童轉身,命她口交,女童不依,被告竟言「你一係幫我口交,一係畀我搞!」不願被摸的女童只好替被告口交。

事後被告要求再見面,並相約女童翌日在港鐵站等候。女童返家後向母親哭訴及報警。警方翌日在港鐵站埋伏,成功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承認要求女童為他口交。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於十歲時於寄宿學校遭雞姦,惟校方並無報警,亦未向被告提供輔導,故辯方相信被告有心理問題。法官聽罷替被告索取心理、精神、背景及女童心理創傷報告始判刑。 案件編號:DCCC 54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