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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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淫14歲女生候懲

本文重點
【本報訊】 日語男導師藉詞介紹「做口靚模」性侵犯十四歲中二女生案,法官昨於區院裁決指,女事主口供可信,被告自辯則不盡不實,一派胡言「氹」事主入局,最後更以裸照威脅事主與他性交,遂裁定被告五項控罪成立。法官表示,曾目睹被告於事主作供期間怪笑,認為他精神及心理有問題,故先索閱被告的相關報告,還押至七月二十七日判刑。

行為如拍小電影

被告蕭卓明(二十七歲),原被控八項罪名,昨日裁定其中五項涉及非禮、與十六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以威脅手段促致非法性交及對十六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等罪成立。控罪指他在○七年七月至十一月期間,在不同賓館向事主作出上述性侵犯的行為。

法官指,被告無可能不知事主事發時僅得十四歲,被告藉詞介紹做模特兒要求在酒店房內替事主度身,期間更拍下片段,並要求事主叫痛,法官認為有關行為如拍「小電影」,實在離譜。

法官認為事主在事發時的反應顯示她人生經驗不足,不懂反抗,始遭被告非禮及奪去貞操。法官又認為,根據被告自辯口供,相信被告真的喜歡事主,但強調「鍾意還鍾意、侵犯還侵犯」。控方昨披露被告之前有非禮案底,而該案的受害人亦是被告的學生。 案件編號:DCCC 1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