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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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情:小氣候:二千人遊行一個不能少

特區政府與警務人員的薪酬角力,演成僵局,警務人員聲言周日發起的遊行,最少有二千人參加,要向政府「晒馬」,語調的威嚇性,令人想起「唔係事必要你講,你講嘅嘢日後可能成為呈堂證供」的標準警誡詞。始終差人做嘢嘛,當然要保持警隊的風格。

組織這次警務人員遊行的警隊工會搞手,可能做慣人群控制、分流,卻鮮有搞遊行的經驗,喊出最少二千人參加的明碼實價,自陷於沒有迴旋空間之境。最少二千人,可能是搞手根據連日來各環頭人員查詢情況得出的數字,如果周日最少有二千名休班警務人員參加遊行,甚或不止此數,當然要「恭喜」警務人員這次「晒馬」大功告成,向特區政府顯一顯顏色。

不過,既然遊行人數早已定了最少二千人的基本盤,一旦湊不夠數,搞手到時又如何自圓其說?「晒馬」算否成功呢?再下來,難免被質疑發起這次爭薪行動並非大部分警務人員的共同意願,只是小部分人的一廂情願。如果搞手說得技巧些,估計約有二千人參加,退一步海闊天空的下台階便大很多,到時超過二千人,搞手更可振振有詞,這次爭薪遊行,完全反映大部分警務人員的心聲。

到底周日的警務人員遊行,會否以二千人的基本盤起跳,三日後便有分曉,但當日的人數統計,是否倚賴警方公布的數字呢?早前維園六四燭光集會,警方公布的數字被質疑嚴重低估,周日的自己友遊行,警方難免被外界質疑會否篤數。

說來巧合,昨日立法會會議,有議員質詢警方用甚麼方法計算集會及遊行的參與人數,保安局局長光叔照本宣科,有板有眼,但警務人員遊行,由警方自行統計人數,意義有如投訴警察個案,由投訴警察課處理,即是自己人查自己人,就算警方如何自言公正,也不會有人相信。二千人遊行並非大數目,但搞手以這個基本盤作為向特區政府「晒馬」的籌碼,便要一個也不能少,搞手何不賭一鋪,邀請統計學者計算人數,貨正價實,說起話來也大聲些啦。

風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