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中年商人涉嫌教唆三十三名火鍋店職員走去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以領回五十五萬元的欠薪,但實質上火鍋店已支付職員薪金。不過由於人數眾多令基金起疑,揭發事件,涉案男子昨在九龍城法院否認煽動欺詐罪,案件押後至下月二十三日作預審,期間他准以兩萬元保釋外出。
報稱為商人的被告陳元龍(四十五歲),被控在○七年七月十日,在香港煽惑永智投資有限公司的僱員以西南佳餚火鍋之名經營業務作出欺詐,違反勞工處處長管理的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的條文。
人數眾多 勞處起疑
控方在庭上透露,被告與火鍋店職員開會,叫他們向勞工處要求補賠相關的欠薪,但實際上公司已支付欠薪。由於控方將傳召十一名證人,其中五位是酒家職員,審訊需約三天,故雙方將案件押後四星期先作預審。
據悉,被告非公司的老闆或員工,涉案的酒樓易手後,新老闆便着被告處理勞資關係。被告便着三十三名員工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追回一個月的欠薪,共涉五十五萬元,但有關的欠薪早已發放,而被告並沒有從中得益,及後勞工處鑑於人數眾多起疑,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KCCC 353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