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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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智障女賣淫 三人囚3至8年半

【本報訊】輕度智障少女誤墮「姑爺仔」賣淫陷阱,對方佯作跟她「拍拖」後,即謊稱被人追債,由「債主」要脅她賣淫還債,並將她禁錮於指壓場內,指壓場的管房更乘機強姦她。案中的假男友、「債主」和管房,昨因依靠他人賣淫維生及強姦等罪,分別被判監三年至八年六個月。 

女事主現年十九歲,但智商僅如十二歲半,她在○七年底經損友介紹在旺角賣淫,數月後認識「男友」丘偉民,去年六月,丘即聲稱被「馬伕」袁俊業追債,事主為幫男友,遂隨袁接客扣數。

袁更把她帶到新填地街一間指壓場,無客時由該場管房陳錦波看管,期間她更慘遭陳強姦。女事主曾逃走回家,但之後又被丘騙返旺角,她更因逃走之事被袁毆打。直至去年七月二日,事主在旺角街頭被母親及警方尋獲。

看準弱點盡情剝削

丘偉民及袁俊業,本月初於高院承認兩項依靠他人賣淫維生罪,至於陳錦波則在審訊後被裁定一項強姦及兩項控制他人賣淫罪成。法官昨判刑時,指摘三人利用事主智力低的弱點,對她盡情剝削。判丘入獄三年,袁因曾毆打女事主,判入獄三年四個月;至於犯下強姦重罪的陳,則被判囚八年六個月。 案件編號: HCCC 16/09,9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