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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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特搜:縱火爭居權釀兩死半百人傷

政府部門成為市民發洩對象,最轟動的一次發生於二○○○年八月,當時灣仔入境事務大樓遭一班爭取居港權不遂者發難,舉起天拿水樽點火,燃起火團傷及在場人士,釀成兩人死亡,五十多人受傷。事後政府為防再有類似事件發生,在入境事務大樓主要出入口設置保安崗位,出入人士要登記方可內進。

○○年八月二日,二十多名爭取居港權人士於灣仔入境事務大樓十三樓靜坐,要求獲發身份證及會見入境處處長,入境處職員勸喻在場人士離開不果後,採取清場行動,期間有人情緒激動,舉起天拿水樽點火,導致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錦光及爭取居港權人士林小星傷重死亡,五十多人受傷。

案件於○一年開審,涉嫌縱火的首被告施君龍當時被控方指是犯案的「領袖」,最終被裁定謀殺及縱火共三項罪名成立,被判終身監禁,其餘六名被告誤殺罪成,分別被判監十二至十三年。各被告不滿裁決,不斷上訴,其中施君龍上訴得直,改判誤殺罪,並於○五年刑滿出獄,被遣返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