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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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銀行家遺產案執行人勝訴

【本報訊】已故台灣知名銀行家吳光叔,○二年臨終前兩個月突然改遺囑,把三間公司合共四百八十七萬美元(約三千七百多萬港元)存款平分三名子女;吳的遺孀興訟指吳早已把財產送贈給她,去年在香港的法庭獲判勝訴。吳的遺產執行人不服判決早前上訴,上訴庭昨下達判詞,認為未有足夠證據顯示吳已把資產送贈遺孀,故裁定遺產執行人勝訴。

上訴人吳庸叔,是死者吳光叔的兄長,答辯人包括吳光叔的遺孀沈萍、長女吳文琥、兒子吳滌及吳量,三間屬吳名下的公司Good Harvest Capital Limited, Hacienda Pacific Limited, Vacha Limited ,及保管該三千多萬港元的東亞銀行。

案件編號:CACV 25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