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醫院去年底遺失男嬰屍案昨續審,庭上播放警方與被告周國華(四十六歲)的錄影會面,被告直認「講錯嘢」,澄清從來無將新手帶繫在男嬰屍袋,反而在院方報警後因太驚,而擅自將新手帶丟到垃圾桶;被告亦改稱早在去年除夕,已得悉遺失嬰屍,而非本年一月二日才知。負責本案的警務人員指被告的誤導,轉移警方調查的集中力,影響了調查工作。警員葉力恆供稱,今年一月六日被上司江永祥(圖左)派到東區殮房調查失嬰屍事件,被告當時稱最後一次見嬰屍是去年十二月十九日下午二時半,至今年一月二日才獲悉嬰屍失蹤。警方其後鎖定嬰屍是在十二月十九日至一月二日遺失,故在一月十二日起,連續五天安排人手到將軍澳堆填區搜尋。
案件編號:ESCC 16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