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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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投槍:新社會貪官大言炎炎

香港所謂特別行政區據說以前的「廉政風暴」非常有效,且實行「高薪養廉」,所以多年來很難抓出一個半個貪官。而鄰埠市長被「雙規」,就使香港酒樓茶肆議論紛紛。

新社會的貪官,和民國時代不同之處多矣。民國時代,貪官只懂「之乎者也」;新社會則不同,貪官們精通馬列主義,滿口豪言壯語,一露面就予人「捨我其誰」的印象。

鄰埠市長之炎炎大言使許多人感動過。在年初的政府工作報告中,他有「三字經」式名言傳遍神州大地:「不飄浮,不做秀,不忽悠」;他還對傳媒表示要做「一個清廉的市長,不留敗筆,不留遺憾與罵名」,多麼偉大!如今這些大言都變笑話。有人說:「人不流芳萬古,也要遺臭萬年!」市長大人應有遺臭資格!但遺臭多長時間則未定,因為像他一類的官僚也太多了。」

如今被「雙規」,從此「寄人籬下」,其實還是可以有所作為的。曾經貴為國家領導人的成克杰,被抓後也顧不上甚麼「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的身份,跪在辦案人員面前,哀求饒他「一條狗命」,這就是妙不可言的作為。別人不跪,你帶頭跪,也就「一枝獨秀」了。

年前被槍斃的湛江海關原關長曹秀康落入法網後,竟可一字一淚地寫「絕筆」留給女兒:「生活是一門複雜的課……無論何時何地,一定要把握好自己,做好事。不要做壞事,更不要做損人、損國家的壞事,一切行為要規範,不要以小過而為之,也不要以小善而不為之。做好人,心安理得;做老實人,辦老實事,終究不會吃虧。」這是「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嗎?我看其目的不是寫給女兒看,而是寫給辦案人員看,希望能博得少許同情之心而留下一條狗命。若能不被判死,「十年後又是一條好漢」,你以為他是一個人貪污嗎?他的豬朋狗友多得很呢!

帶罪立功 流芳百世

多年前以「書法」聞名的江西省大貪官胡長清,比辦案人員更精通「黨的對敵鬥爭政策」,他在監獄中闡釋「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政策,說甚麼「黨的政策是少殺或者不殺。對我來說,不殺比殺好,緩殺比急殺好」、「給我一個死緩,也體現了黨的英明偉大,給大家一個警示作用,既要嚴懲震懾犯罪,同時又體現了給出路政策的英明偉大。」

鄰埠市長其實可以做一件事,做成了的話,就不僅不會遺臭多少年,反而可能可以流芳百世。他可以向中央上書:「我保證在一個月內為黨清查出十個貪污千萬元人民幣的貪官,兩個月二十個……十個月共一百個;而且將我的經驗寫出來,要全國貪官學習我、效法我。不到一年,全國就可掃蕩所有的貪官。立大功不用獎我,保我一條命足矣!」

周紹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