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機場男倉務員網上結識十歲小五女生,初次見面,便帶避孕套到女生家與她性交,兩人無見面一年,男方再約女生到她家性交,女生之後欲避見他,惟倉務員先藉詞從此不再騷擾她,騙女生在網上視像鏡頭前脫光衣服及發出呻吟聲,其後更以裸照逼女生在鏡頭前自慰表演「真人騷」。涉案被捕倉務員昨在區院認罪,法官斥責被告行為無恥,培育女童做洩慾對象,重囚六十四個月。
二十一歲被告陳庭燁,承認兩項與十三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及一項刑事恐嚇罪,控罪指他於○六年至○七年間,兩度在當時分別十歲及十一歲的女童X的寓所非法與她性交,另於本年一月十日刑事恐嚇當時十三歲的女童X,威脅她在視像鏡頭前自慰,否則發布其裸照令其名譽受損。
要求脫衣呻吟自慰
案情指,○六年X在網上結識被告,兩人透過互聯網及電話交往一段時間後,相約到X寓所見面,雙方擁吻後,被告要求性交,雖然X提醒自己僅十歲及拒絕,但被告表示「唔使擔心」後,女童半推半就下就範。
雙方自此未有見面,直到一年後被告再約X到其家中見面,再次要X性交。事後X更改MSN地址避開被告,惟被告透過電話短訊要求聯絡,並在MSN上要求X對着視像鏡頭脫光衣服給他欣賞,聲稱過後從此不再騷擾她,X聽罷脫衣躺在床上一分鐘便關掉電腦。
惟被告食髓知味,兩三個月後再要求X透過電腦發送呻吟聲,X將呻吟聲下載送出後,被告再要求她自慰,X訛稱視像鏡頭損壞,被告命她數日內修理,言畢更發送兩張X裸照,要脅對方就範。X事後向同學傾訴,事件終驚動社工報警處理。
法官判刑指,被告攜避孕套到X家探訪,明顯早有準備,事後更以裸照無恥地要脅X就範,案件為所見過最嚴重的刑恐案,必須判以重判。 案件編號:DCCC 16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