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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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世達觀:誤人子弟當問罪

香港教育制度畸形,一場考試有時足以定生死,結果對考生日後發展有決定性影響。有誰料到,「生死攸關」的試題,原來是錯漏百出的兒戲之作。莘莘學子捱更抵夜溫書,到頭來考題答案竟完全無對錯之分,A、B通殺,簡直拿考生前途開玩笑。

新科申訴專員黎年上任後第一把火,燒到屢次鬧出試題出錯醜聞的考評局。公署審研了三份有顯著錯誤的高考及會考試卷,直斥考評局人員粗心大意、得過且過。以錯得最離譜的高考英語聽力試為例,其中一題要求考生以剔號或交叉指示出哪些物品可攜帶,原本剔號代表Yes,交叉代表No,但指示含糊,令考生誤會兩者均代表可攜帶,考評局惟有兩款答案均予接受。類似問題也出現在高考物理科試題中。

如此荒謬的錯誤,乃因負責覆核試題的評核發展經理為讓試題可同載一頁,刪除了題目部分字眼所致。更叫人匪夷所思的是,試卷都經過兩次覆核和九次校對,但居然沒人能發現這些錯誤。

難道是「鬼掩眼」?非也。考評局近年涉及試題出錯的醜聞不絕於耳,去年申訴專員公署接獲的相關投訴,更比前年大增逾三倍,但考評局卻拒不認錯,不思進取,既不對犯錯員工採取懲罰措施,更沒有對相關制度和程序進行檢討,而是繼續拿考生的前途「較飛」。

公營機構得過且過的陋習存在已久,不合時宜的規章制度,少做少錯的慣性思維,令機構內互相依賴又互相卸責的風氣日盛,工作馬虎了事,做一日和尚撞一天鐘,結果三個和尚無水食,九個和尚更沒指望。覆核次數愈多,出錯機會愈大,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在科舉年代,考官犯錯或洩露試題乃是彌天大罪,皇上問罪下來,隨時要殺頭的。考評局諸公誤人子弟不當一回事,讓他們掌握生殺大權,香港考生有難了。

謝文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