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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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特搜:港夫婦內地吸金非法炒匯63億

【SUN特搜小組報道】內地實施外匯管制,一對港人夫婦使用他人內地身份證,非法在內地開設外匯投資公司,並以科技軟件公司招客,游說內地客戶透過海外一間投資公司的網上平台進行外匯炒賣,兩人從中賺取佣金。過去三年,該公司的客戶遍布內地多個城市,涉及金額高達五十六億元人民幣(約六十三億港元),案件前日在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開審,是內地近年審理最大宗的外匯炒賣案,港人主腦在庭上認罪,案件稍後宣判。

十二名被告被控非法炒賣外匯,其中兩名港人被告,包括第一被告四十九歲的何×明,以及他的妻子雷×,兩人涉嫌使用他人內地身份證,在內地非法經營外匯業務。案情指兩人於○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先在深圳成立淘金指科技公司,從事軟件開發、銷售及網站等服務。至○六年初,何與海外投資公司GFX Capital Markets Limited(下稱GFX)合作,介紹內地客戶透過該公司網站,進行外匯炒賣。

十萬美金一手 客戶也獲回佣

○六年四月至○七年八月期間,何再以他人身份證,在深圳開設致富世紀公司和天金鑫兩間投資顧問公司,作為「淘金指」的加盟公司。兩間公司職員在銷售淘金指軟件的過程中,游說客戶在GFX的境外網絡交易平台進行外匯炒賣。內地客戶在該交易平台開戶後,只需將資金存入該公司戶口,即可透過網上帳戶進行外匯炒賣。

檢察機關在庭上指出,外匯炒賣以十萬美元(或其他外幣,即七十八萬港元)為一個基準單位(一手),內地客戶交納一千美元的保證金後,便可買賣一手外匯,而每次交易,GFX會向致富世紀公司或天金鑫公司回佣四十美元,其中十美元由兩公司取得,何收取一點五美元,其他則為員工佣金和客戶回佣。

起訴書又指出,由○七年一月至○八年二月期間,致富世紀公司共收取一百四十八名客戶,合共近六十五萬美元作非法外匯交易;天金鑫公司亦收取五十五名客戶,共二十八萬八千美元作非法外匯買賣。另外,何更在雲南昆明及廣西南寧設立分公司,進行非法外匯買賣,交易量逾二十一億元人民幣。該集團的總投資金額,達到五十六億元人民幣(約六十三億港元)。

何在法庭內承認控罪,但對公訴人大部分提問都只是說「不清楚」,案件即日審結,法院將擇日宣判。至於提供交易平台的GFX業務則遍及歐美,而倫敦警方商業罪案調查部門,於今年二月拘捕一名涉嫌非法洗黑錢的六十歲男子。據英國《泰晤士報》報道,該男子為公司高層,案件涉及金額高達四億七千萬港元,目前仍在調查中。

據業內人士指出,內地外匯公司之所以能夠生存,一靠佣金,二靠借貸。「呢啲公司好多時都同外國投資公司有合作關係,例如每手外匯可分到百分之一嘅佣金,過手濕腳就有錢賺。」另一方面,這些公司亦有其他「吸金」方法,例如會向客戶提供佣金優惠,吸引更多人加入,甚至借錢給投資者購買「孖展」等,公司的經營可說是「瓣數多、獲利豐」。

內地需求殷切 催生中介公司

有內地證券行的營業員稱,因政府長期缺乏監管,深圳有幾十間類似的炒賣外匯公司,通常要透過熟人介紹開戶,開戶金額由五千至二萬美元不等,「其實呢啲公司風險好大,以前都有啲炒金公司試過攞咗人錢走佬,但係依家內地法例有灰色地帶,又無人管,所以愈開愈多。」

美國萬利理財總裁張佩儀表示,內地人對投資服務需求殷切,令類似經紀行的外匯中介公司在內地應運而生,而內地人亦看準香港及海外市場,投資種類和管理都較內地優勝,故希望在境外的金融市場投資。但張指出,由於內地實施外匯管制,過去不少內地人惟有轉到香港銀行和經紀行開戶,再上網交易,至於無法在本港開戶的內地投資者,要炒外匯就只有靠這類中介人公司協助。

張指出,這些公司經營方式有走「法律罅」之嫌,因為他們並無為客戶直接投資,所有交易都是在互聯網上進行。不過,由於這些公司和外國投資公司有佣金分攤,故內地執法部門仍有足夠法理依據提出檢控。張又稱類似公司在內地為非法經營,執法部門可隨時「拉人封艇」,光顧這些公司的投資者要冒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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