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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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麗莉再申請許可進行司法覆核遭駁回。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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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麗莉再申覆核被駁回
【本報訊】上市公司太平洋興業前主席蔣麗莉(四十六歲)被控詐騙案,昨日蔣再向高等法院申請許可進行另一司法覆核,質疑《裁判官條例》中,有關將案件移交其他法庭的條文違反《基本法》,她又指目前律政司可同時決定提出甚麼控罪及審訊方式,有過大的「不受約束的酌情權」,影響司法公義,但高院終以理據不足駁回她的申請。
蔣案將押後至八月十八日於區域法院再提訊。早前蔣麗莉已經申請司法覆核,反對律政司將其案件轉交區域法院敗訴,案件亦轉往區院審理。
案件編號:HCAL 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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