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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投槍:官軍所剿者匪也

一九三三年,我寫《抄靶子》一文。我寫道:「中國究竟是文明最古的地方,也是素重人道的國度,對於人,是一向非常重視的。至於偶有凌辱誅戮,那是因為這些東西並不是人的緣故。皇帝所誅者,『逆』也,官軍所剿者,『匪』也,劊子手所殺者,『犯』也,滿洲人『入主中夏』,不久也就染了這樣的淳風,雍正皇帝要除掉他的弟兄,就先行御賜改稱為『阿其那』與『塞思黑』,我不懂滿洲話,譯不明白,大約是『豬』和『狗』罷。黃巢造反,以人為糧,但若說他吃人,是不對的,他所吃的物事,叫作『兩腳羊』。」

你若能讀懂我上述言論,也就能看通歷史了。請看《中華民國史》的記載:「當剿匪軍事未竟全功之時,第十九路軍幾個叛逆的將領李濟深、陳銘樞、蔣光鼐、蔡廷鍇等,忽於此時反叛中央。他們在福州組織了一個所謂生產黨,成立了一個所謂人民政府,並且撕毀了國父的遺像遺囑,禁用青天白日的國旗和黨徽,不僅背棄本黨和三民主義,而且連中華民國的國號也要根本推翻,偽稱一個甚麼『中華共和國』。這真是倒行逆施、喪心病狂的反動……福建諸逆的叛變,原欲駭惑人心,動搖國本,乃叛幟甫揚,舉國聲討,福州偽府不旬日而亡,倡亂極未有之離奇,而戡平亦奏空前的神速。當時蔣總統為閩變對討伐軍訓話裏曾說:『我們此次討逆,名義雖不叫剿匪,實際上完全與剿匪一樣,尤其是我們要根本剿滅贛南的土匪,非同時剿滅福建方面接濟土匪的叛逆不可。』」

當年,毛澤東、朱德的紅軍是「赤匪」,李濟深等人的部隊是「叛逆」,都在剿滅之列。中共史書將清末義和團吹得天花亂墜,但當初卻被清廷稱為「拳匪」的。總之,操控最高政權的人可以將所有看不順眼的人視為匪類,大家說是不是?

中國若普選 港政客無份

「文化大革命」初期,國家主席劉少奇被毛澤東視為不共戴天之敵。於是乎,林彪一夥急忙炮製批判文章,你看這些句子:「劉、鄧黑司令部企圖撲滅革命烈火。」「劉賊篡奪了國家主席職位。」「叛徒、內奸、工賊劉少奇……」總之,要打倒劉少奇,就得將他視為「賊」類,從此怎麼折磨他就屬「合法」、「革命」了。風水輪流轉,後來林彪自己也成了批鬥對象,也變成「林賊」了。這幾年紅透半個中國的所謂「文化大師」,當年無論批劉、批林都非常賣力;等到劉少奇平反時,他卻不置一詞了。

中國人的歷史就是這麼回事。我可以斷言,將來的中國,即使實行「全面普選」的西方式民主制度,香港所謂特別行政區的泛民政客都不會有份參與,為甚麼?因為這幫傢伙早已是共產黨眼中的「匪類」,是漢奸賣國賊,是剿滅的對象,至少是不給回鄉證的對象,可憐!

周紹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