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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鶴年女留案底罰款

【本報訊】嘉里建設集團主席郭鶴年女兒郭惠光,去年三月將名下黑色開篷寶馬房車交予丈夫吳繼霖開「大膽車」,吳不但超速駕駛,更被揭發根本並無持有香港的駕駛執照,而郭惠光也因此被票控。她昨日在東區法院承認一項容許無駕駛執照人士駕駛罪名,留下刑事紀錄,被判罰款七百元,及後接連出現尷尬場面,先被裁判官問及是否有能力即時交罰款,繼而在離開法院時上錯車。

官問有否能力交罰款

現年三十歲被告郭惠光,原本被票控容許無駕駛執照人士駕駛及容許他人沒有保險而使用車輛兩項罪名,她承認容許無駕駛執照人士駕駛罪名後,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有關保險的控罪。郭惠光所承認的控罪指,她於去年三月廿五日,在香港仔隧道容許沒有香港駕駛執照的吳繼霖駕駛一輛私家車HU 1866。

案情顯示,警方於事發當晚約十時,在香港仔隧道以雷射槍偵測到私家車HU 1866超速駕駛,在速度限制為五十公里的路段,以時速七十九公里向西行駛,遂在黃竹坑道截停該車。

吳當時是司機,身為該車登記車主的郭惠光則是乘客。吳被查問時承認沒領取香港駕駛執照,只能出示其加拿大駕駛執照及香港身份證。警員同時發現該車的車牌號碼被排列成「HUI 866」,涉嫌違反發牌規定。吳及後透過律師去信警方,聲稱他只是遊客,但為求方便,故以其香港身份證入境。郭惠光則沒有協助警方調查,也沒有就事件作出任何解釋。吳、郭夫婦二人及後同被起訴。

郭惠光昨日親自出庭答辯,並無聘請律師。裁判官宣判前,先後還問她有無求情說話及是否有經濟困難,她都以英語簡單地表示「無」。裁判官判她罰款七百元,再問她是否有能力即時繳交罰款,她亦只簡潔地回應:「可以」。

離庭上錯別人車尷尬

當郭惠光離開法庭時,發現有記者追訪,一時分神,竟隨便上了一輛泊在路旁的房車。惟她一開門便發現上錯車,頓時露出尷尬表情,轉身才發現其司機將車泊在兩個車位後。

案件編號:ESS 3325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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