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無人不愛財。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也許還得用之有道。若老想着如何錢生錢,多多益善,鑽進錢眼出不來,隨時變成騙子口中的肉包子。若取之無道,更會應驗「冤枉來,瘟疫去」的民間智慧。
湖北黃岡市法院日前審理了一宗搞笑騙案,當地八個農民用一些稍有常識便能一眼識破的伎倆,騙得一百七十多萬元。那個被搵笨的冤大頭,竟是深圳某區原紀委書記吳某,而且被連騙了四次。如此白癡,如何辦案、查案、反貪?叫人難以想像。
吳某喜歡附庸風雅,愛好古玩,騙徒把一對普通玉鐲說成是民間傳說的「滅火玉」,聲稱即使距離一米半,仍可把蠟燭弄熄,每吋賣三百萬元,八十萬訂金袋袋平安;一塊普通玉石,變變魔術,就成了有結冰功能的「含冰玉」,再騙多九十幾萬。
騙術絕非高明,怪只能怪吳書記太糊塗,就算不是飽讀詩書,活了幾十年,怎可能相信玉能滅火,又能結冰呢?一位縣處級官員,居然栽在「冰火騙徒 」手上,恐怕不完全是智商問題。
如果不是財迷心竅,擔心走寶,怎會連最基本的常識也忘個一乾二淨呢?這種人當上負責調查和處理官員貪腐的紀委書記,冤假錯案少不了,瀆職徇私的可能更難以排除。
更可怕的是,紀委理論上是個清水衙門,就算當個書記也不過是工薪一族,不可能有甚麼外快,為了「心頭好」,毋須東拼西湊,一出手就是幾十萬、上百萬,錢從哪來?付鈔票如此手爽,似乎並非掏寶新丁,他還收藏了甚麼「寶物」?難道有關部門不該弄個清楚嗎?
這宗荒唐騙案之所以吸引公眾眼球,皆因主角是紀委書記。反貪的主角變成巨額騙案的「受害者」,而被騙的錢來歷也不清不楚。看糧倉的很可能是隻大碩鼠,如此防腐反貪,不是很滑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