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我年輕時很喜歡讀一本書,就是清代文人鄭觀應的《盛世危言》,書中有篇附論《行軍以間諜為先》,堪稱「句句是真理,一句頂一萬句」。有一段說:「今歐西、日本之用間諜至我國者,或為牧師傳教,或遣武員遊歷,或託遊方和尚,或說習商務,或說學方言,孜孜偵探,非察政務之設施,即考江山之形勝,無不瞭如指掌,而我尚以大度容之,不為之準備。然彼以間諜探我軍情,應嚴為之防。而間諜之來,必有漢奸為之窩藏,為之導引。則欲除外奸,尤必先除內奸。必使我國之一舉一動,彼不能預揣於先機,而後能運用如神,指揮如意。此欲操勝算者所以必杜間諜也。」
近日有一新聞,原新華社外事局局長虞家復因洩漏國家機密罪,被判處十八年徒刑。判決書稱,虞家復向日本駐華大使宮本雄二提供國家機密,收取金錢。具體事實是:虞家復在二○○六年九月至二○○七年七月期間,向日本外交官提供了有關中國外交政策的情報,並得到二十萬七千元人民幣的報酬。另外,他在二○○三年七月至二○○五年八月期間,向當時的南韓駐華公使提供圍繞北韓核問題六方協議時美朝秘密接觸的情報,並因此獲取了三千美元、三千元人民幣等報酬。
這樣看來,虞家復同時當了日本和南韓的間諜,罪不可恕,判十八年太輕了,應該判處死刑,而且不可緩刑,要立即槍斃。
《孫子兵法》有「用間篇」說:「使用間諜有五種,有因間,有內間,有反間,有死間,有生間。五種間諜都使用起來,使敵人莫測高深,這是神妙的道理,國王的法寶。所謂因間,是誘使敵方鄉人而利用他;所謂內間,是誘使敵方官吏而利用他;所謂反間,是誘使敵方間諜為我所用;所謂死間,是使我方間諜洩漏假機密於敵方;所謂生間,是使他能活着回報敵情。」虞家復到底屬於哪一種間諜呢?我看他至少是個「內間」,是我們的官吏,卻被敵人所利用。
見錢眼開官員主動賣國
但虞家復案可能有新奇之處,就是日本和南韓未必發展他為間諜,而是他本人利欲熏心,主動送上門去;而且價值低賤,只要二十多萬元就將國家機密文件出賣。這樣的間諜,可謂「不知人間還有羞恥事」。當然,他若未被捕,還將繼續洩漏國家機密,繼續財源滾滾。還有一種可能,他還出賣情報給其他國家,如美國、英國、法國……實行「薄利多銷」,甲國二十萬元,乙國又是二十萬元,還有丙國也不少,加起來就很可觀了。只是他的全部罪行未必全部偵破。
像虞家復這類間諜,不會只有他一個,我看還有不少;不僅北京有,上海等城市也有,香港會更多,務必清查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