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名校男教師「衰十一」罪成

【本報訊】名校小學男教(圖)師涉與未成年女學生非法性行為一案,昨在七名全男班陪審團退庭商議四個多小時下,以大比數裁定被告十一項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罪成,但非法墮胎則罪名不成立。法官以等候被告心理、精神及背景報告為由,將案件押後至下月八日判刑,法庭同時要求索閱事主X的心理專家創傷報告。

三十九歲被告朱志華聞判時表現冷靜,公眾席上一名中年女子卻大哭一聲,但很快把情緒控制下來;庭內另有一名約十多歲的年輕女子亦哭至兩眼通紅。昨日有約十名人士特別到庭聽審,包括數名婦女及一些年輕人,他們否認與被告有關係,亦否認認識被告或受害人。

被告被裁定罪成的非法性交罪中,七項指事主X未滿十三歲,四項指X滿十六歲。油麻地警署刑事支援隊高級督察羅楚榮滿意裁決,並會把結果告知X。他呼籲市民應多留心身邊的兒童,若發現他們的行為有不尋常迹象,應盡快了解兒童是否受侵犯,有問題亦要盡快向警方舉報。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未婚,無犯罪紀錄,預科畢業後升讀師範,九二年起在油蔴地天主教(海泓道)小學任教至去年被捕為止,他在公開大學取得教育學士及碩士學位。律師指,根據X的證供,二人屬男女朋友關係,被告從沒對X使用暴力,被告亦已前途盡毀。

辯方指事主被摑欲報復

控方案情指X是被告學生,她小學畢業後在被告家中補習,X指○四年初她十二歲時,被告在補習時要求與她性交,此後兩人便經常性交,她估計至與被告○六年十二月分手時,二人曾性交達三百次。她去年在新男友鼓勵下報警。

被告自辯時否認與X有親密關係,他○六年按X母指示偷看X的日記,並曾摑了X「一巴掌」,X因而懷恨在心,去年決心報警向他報復,事前並向兩名師弟透露要「屈阿Sir衰十一」。

法官昨指引陪審團時,着陪審團要考慮十五歲的X遭被告掌摑後,翌日如常地往被告家補習,一年後又突誣告被告的說法是否合理,且X是否有必要在誣告被告前,到處張揚她要誣告被告。但法官強調,必須要在毫無合理疑點下,才能把被告定罪。

案件編號:HCCC 28/09

直擊人類豬流感最新疫情
詳情瀏覽on.cc《奪命流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