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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面對王永祥堅稱當年見證龔如心簽署的是另一份文件,陳振聰的律師使出渾身解數,不單試圖「鋤散」王的證供,更透過盤問技巧,力圖點出○六年遺囑可能正是王當年見證的文件。陳的律師質疑王大擺烏龍,將○六年遺囑中陳的身份證號碼當作是送贈給陳的銀碼,才誤以為當年見證了一份特別送贈一千萬元的文件,王則堅決否認自己看錯。
庭上答錯一千萬有八個零
王接受陳的代表律師Ian Mill盤問時承認,他認定自己當年見證龔如心簽署的是另一份文件,其中一項重要原因是呈堂的○六年遺囑沒有提及特別饋贈,而他所見證的文件中有提及特別饋贈。他已忘記特別饋贈的確實用詞,只記得是「畀一個銀碼畀一個人」。另外,他記得銀碼給受益人是分兩行寫,且印象中是銀碼「行先」,他也記不起是否有受益人「陳先生」的身份證號碼。
王早前告訴華懋律師,該文件上的銀碼最少有六個零,又說是逾一千萬元。Ian Mill昨在庭上問王一千萬(有七個零)有多少個零時,王答說有八個。法官遂問王記得是零的數目還是一千萬,王答說是一千萬。
Ian Mill續向王提問指出,由於受益人身份和銀碼是龔如心的私隱,王見證文件時只知道是一份遺囑,沒有細看,一看到受益人姓陳,便跳到其他地方,把○六年遺囑上的「HKID」(香港身份證)誤看為「HK10」,將○六年遺囑上的身份證號碼當成港幣逾一千萬元。
王則答稱,他沒有留心看該文件的內容,但沒有將身份證號碼看成銀碼,也不會就此作揣測。王又表示,他是以朋友身份見證龔如心的遺囑,顧及龔如心的私隱,沒有細看受益人和銀碼,也沒有留副本。
按王昨日的證供,他於○六年十月十六日見證的文件,與○六年遺囑有相似也有分別,兩份都是A4紙,打字的字體相似。他記不起當年見證的文件有多少段,第一、二段已無印象,而第三、四段則較短,當中包括特別饋贈的一段,還記得有一段提及「God」一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