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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言雋語:是大學還是幼稚園

有大學宿生被指違反晚上十一時後不准進入異性房間,遭校方取消住宿資格並沒收已繳交的費用,更被勒令一年內不得踏入宿舍半步。有宿生批評校方以執法為名,呃錢掠水為實。

有關個案誰是誰非,這裏很難論定,但本地大學宿舍一般都禁止男女宿生在同一房間「屈蛇」。如此看來,今次爭拗有其普遍性,並非個別院校的事,亦肯定不止損失那幾千元宿費那麼簡單。

有院校解釋,有關禁令是為了更好保護各宿生的私隱。這解釋有點令人摸不着頭腦,憑甚麼認為異性留宿會造成私隱問題,而同性好友留宿就不會呢?事實上,所謂「保障私隱」,根本就不知從何說起,倒不如挑明吧,是不是怕有人在宿舍房間內胡天胡帝呢?

這就有點好笑了。讀得大學,也是成年人了,難道連這一點不影響其他人前提下的自由也沒有?再說,如果禁異性在宿舍「屈蛇」,卻不禁止同性好友留宿,明顯是有問題的,因為癡男怨女血氣方剛深夜共處一室,當然有機會一撻即着,但如何保證同性之間就一定不會有親密性接觸?我看呀,這項規定有性別及性傾向歧視(歧視異性戀)之嫌,平機會主席鄧爾邦反正閒着沒事,怎麼不見他老人家去管一管呢?

也不是說帶其他人回宿舍單位「屈蛇」不會引發問題,大學宿舍一般都是兩位宿生共用一間房,宿生甲帶人回來過夜,自然會引起宿生乙不便,但彼此協調一下也就解決了,大學生作為成年人,應該具備這最起碼的溝通能力吧!

當然,校方應是一片苦心,想叫宿生別進行婚前性行為。小朋友們,有多餘的精力,怎麼不多參加有益身心的文娛康樂活動呢?在房內打康樂棋可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呀!只是如此一來,學校今日可禁婚前性行為,明天也可因學生不孝順父母趕他們出校,這就有點令人眼花繚亂了,到底你在搞大學教育,還是在把着幼稚園小朋友的手學寫字呢?

陸智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