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提要:一個下大雨的下午,我沒帶傘,冒雨在街上走。試過下雨沒帶傘的話,必定會跟我一樣─找簷篷,避得幾多得幾多,避不到的就豁!豁出去淋雨。當我衝向簷篷想避一避的時候,兩名打着傘的女士卻霸佔了沒帶傘人士的庇護所,又擔遮又要行簷篷底。如果當時成條街空洞洞只有你倆,你喜歡又着雨褸又擔遮又企簷篷底又金剛罩又防護網又007又入子彈都沒所謂,但如果有人要避雨的話,你打着傘,還好意思再霸個簷篷底嗎?我忍不住吐出一句:「如果有擔遮嘅不如行出面啦!」我邊走邊說,頭也沒回。但想不到這樣也可以繼續對話,背後聽到其中一位阿姐叫:「你講咩話?」另一位阿姐唱和:「返轉頭講多次吖!」如果我不是趕時間,我一定會返轉頭面對面而且理直氣壯的再說一遍:「如果有擔遮嘅不如行出面啦!」兩位阿姐的這一種「佔路」,我認為比金鐘的示威者更值得出動催淚彈驅散。反佔中市民鬧佔中者自私、阻人發達,我不敢說全部,但我相信佔中人士當中,是有人一片丹心,不為私人利益,真心為香港未來而戰。而兩位「擔遮姐」,我真的想不到除了個人利益外,還有甚麼更偉大的原因來犧牲他人的利益。組合農夫有首歌叫《有型仕》,其中Rap道:「擔遮就唔行簷篷底 如果唔係冇遮嘅人可以去邊度避」,要做有型士,唔該做好事。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