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師董啟章在剛過去的2014香港書展被選為年度作家,他認為年度作家的責任不但在於宣傳書展,更在於讓更多人注視文學,開始或者更深入地閱讀文學。他抗拒使用宣傳一詞,只因在他的理解裏,文學,是不能宣傳的。

文學不能宣傳,能宣傳的就不是文學。年度作家又好,普通作家也好,都必然以自身作為例子,去示範文學寫作的某些共通特質和特異的可能性。他可以展示自己如何以他的寫作去回應這個世界,卻不應宣傳自身,以口號蓋過實際行動與成績本身……

文學不能也不該宣傳,那怪不得至今所有「宣傳」文學的活動都以失敗告終。平心而論,文學的確不適宜宣傳,只因宣傳將會把文學淺薄化簡單化,把複雜具層次而且需要受眾自行領會感受的文學約化為教科書式的Definition,這些都會影響了文學的原汁原味。沒錯。這說法很對,但我也只能沉痛地說,在一個最理想的世界裏,文學本來就不必宣傳,只需由作家示範即可,但是在這個連落力宣傳都顯得無力的資訊爆炸世代,連宣傳都不做,光以自身行動示範,在這急趕忙亂的擁擠都市裏,真的會有人停下來駐足細看,或者清楚接收到了嗎?

我只想起很王家衛《重慶森林》的風格化鏡頭。一個叫做文學的老男人在人群裏慢動作孤芳自賞,但周圍的人卻像潮水快鏡流動,這畫面光是想起已經教人難過痛心。在觀眾眼睛還是雪亮的年代,有麝當然香,但在世人都鼻塞都發雞盲的世代,你有你示範,佢有佢掛住開飯,繼續堅持示範,真的夠範兒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