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光顧相熟公司,看見所有舊人都走了,問經理:「上手主管去了其他分店嗎?」

經理說:「炒了。」

「啊,應該炒的。」我回應。

經理笑起來,說:「個個客都說抵炒,有個客還問是否因他投訴才炒。我說不是,公司不會因客人投訴炒人的。」

「相信視乎情況而定,有些主管想解僱員工,又不想賠償,最喜歡接獲客人投訴,先出警告信,然後借意炒人。」

「我們公司不會,只有手腳不乾淨的才會炒。」

「炒了經理,其他人還要炒嗎?我見有幾個做得好好啊。」

「全部炒了。經理偷錢,知道的人不會少,大家不出聲,即是人人有份。我剛接手時,還有兩個做得好的留下來,但我晚晚圍數都發現少了錢,只好炒埋那兩個員工,之後盤數才正常。」

假如我們在同一部門或分店工作,沒有人能獨善其身。曾有人犯了大錯,部門經理為求自保,不惜數落手下差勁,建議即炒。

上級說:「你說到那麼差勁的人,竟可在你的部門工作幾年,可見你不稱職,你們兩個都遞信吧。」遞信的意思是自己辭職,將來找工作較容易,不必留下曾犯錯遭解僱的記錄。

要是你發現上司或下屬犯錯,拒絕同流合污之餘,還要想方法避嫌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