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物語:反對評稅

納稅人收到稅單,可有留意左邊有欄寫:「你的權利://對這評稅提出反對//你必須於本評稅通知書發出日期後1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向本局提出反對……」

香港政府的公文文句冗長刻板,並非上乘中文。不過,稅務局的工作效率頗高,值得讚賞。我經營文學出版社,也許一併報稅較為複雜,最近收到稅單,覺得評稅有問題,連忙寫信反對,一星期後,收到稅局來函,表示收到我的來信。坦白說,我認為這封信是浪費資源的,因為再過一星期,收到重新評稅的稅單,這次評稅正確。由我收到稅單開始計,未夠一個月已經收到新的稅單,可見行使公民權利有用。我有時寫信給政府機構,每次都很快收到回信,涉及的金額均會改正。

看過由律師改行做作家的John Grisham原著改編的《糖衣陷阱》(The Firm)後,對稅務條例更加關心。電影的奸角犯法天衣無縫,但政府可告他逃稅,多項稅務控罪足以讓他入獄一輩子。

有些執政者會告異見者逃稅,公眾無法知道異見者是否觸犯法律,只知政府有權抓異見者入獄,慢慢研究如何控告的。

我填報稅表很認真,連收車馬費都填,讓做會計的妹妹取笑多時,原來那些錢不用報稅的,可見我寧願寫多,也不願寫漏,無謂因疏忽而犯法啊。

關麗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