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2012年9月30日截止

近年新界豁免管制屋宇(以下稱「新界村屋」)僭建物問題日趨嚴重,部分僭建物更會對生命財產構成威脅,政府經考慮新界村屋的實際情況和現行法例下的規管架構,並在聽取各方面的意見,以及參考市區過去處理僭建物方面的經驗和策略後,制訂了新界村屋僭建物的加強執法策略。 為遏止新僭建物的出現及保障村屋的樓宇結構安全,屋宇署會推出「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針對違例情況較輕及潛在風險較低的新界村屋僭建物。屋宇署會把申報的僭建物分類,進行風險評估,並制訂按序處理的執法計劃。

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

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2012年9月30日截止(僭建物申報計劃於2012年4月1日開始,為期6個月至2012年9月30日止。)

符合資格參加申報計劃的僭建物

於2011年6月28日前已建成,並屬首輪取締目標以外而違例情況較輕及潛在風險較低的新界村屋僭建物,而屋宇署於該日前未有展開執法行動予以取締的現存僭建物。

如不申報 有何後果?

已申報的僭建物,在首輪取締目標執法階段,除非變得有迫切危險,否則不會被強制即時清拆。所有在指定申報日期屆滿後仍未向屋宇署申報的僭建物,將被當作新建僭建物處理,屋宇署會優先採取執法行動予以取締。

申報方法

現有新界村屋僭建物的業主,須向屋宇署提交資料,包括已填妥的標準表格及有關僭建物的位置、相片、描述、尺寸和建成日期,進行申報。

‧ 僭建物的業主須於上述期限內申報有關僭建物,並必須委聘T2合資格人士,每五年進行一次檢驗及證明有關僭建物及主體構築物的安全(註:T2合資格人士是指持有受大學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大學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或職業訓練局轄下前工業學院所頒發的土木/結構工程學、建築科技學、建築測量學、建築學或同類學科高級文憑或高級證書的人士。該等人士並須具備合共不少於三年的相關工作經驗)。

‧ 如涉及懸臂式露台的圍封及間隔牆及附建物,業主更須聘任一名註冊結構工程師或註冊專業工程師(土木/結構/建造專業界別),負責定期檢查有關懸臂式露台的結構安全,並進行結構評估及提交安全證明報告。

‧ 業主須於遞交申報表後的六個月內完成及提交首次安全證明報告,否則申報將會作廢。

‧ 屋宇署將會對T2合資格人士及/或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專業工程師就僭建物提交的安全證明報告抽樣核查,以確保遵從有關規定。

首輪取締目標的僭建物

屋宇署會優先處理違例情況嚴重和對樓宇安全具較高潛在風險的僭建物,並採取大規模執法行動予以取締。這些首輪取締目標的僭建物,例子包括:

‧ 原有以鋼筋混凝土或磚石建造,樓高四層或以上的村屋。

‧ 在原有的三層高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加建多一層或以上以鋼筋混凝土、磚石或其他材料建造的樓層/搭建物。

‧ 以鋼筋混凝土、磚石或其他材料建造及圍封的天台搭建物,其覆蓋面積多於主體建築物有蓋面積的50%。

屋宇署

查詢:2626 1616(由「1823電話中心」接聽)

網址:www.bd.gov.hk

資料:由客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