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起初與男朋友開始時,已知道,只是感覺對,但條件非常不對。那麼,她就決定,大家只能拍一場短途拖。然而,因為感覺真的好對,關係差不多有半年,她害怕自己再走下去永遠甩不掉他,所以,趁一次外地公幹前,她就決絕地跟男朋友分手。
外地公幹那個星期,她每天都想念他,想得哭了。因為感情仍在,就算她夾硬謀殺這份情,都無法真正斷氣。那時候,她想,仍然那麼想念他,分手是否錯誤的決定?是否不應把條件看得那麼重?感覺揮之不散,他會不會就是真命天子?
把感情抑壓了一星期後,回來香港時,她就禁不住要立刻見他。那一晚,她和他激情到不得了,很久沒嘗過愛火慾火都燃燒得那麼盡的深夜。
好吧,女孩子以為,以後都不會說分手了。卻就是,大家的感情無原因地慢慢淡下來,最後,甚至達到自然死亡的境界。這一次,當女孩子說分手,已經無人痛哭,也無人想念,大家就這樣平靜地分開。
感情自然死亡之下的分手,真是舒服的一回事。更舒服的是,兩個人都願意確認這段感情已死亡。感情死亡證順利領取,安安樂樂,煙消雲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