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之翼:去愛的兩項事情

過去一年裏,常常聽見別人說,大家都要發揮光和愛。我都認同,去愛和發光,是美好的正能量之事,絕對應該做。

只是,我更加認為,去愛,真的要關注兩項事情,第一,自己的愛能量有多少;第二,你去愛的對象是誰,你應付得到他們嗎?

你了解自己的愛能量嗎?你能揮發多少愛?愛到哪個程度就受不住要停?你有幾多愛可以被別人掏出來使用?

然後,你選擇去愛的人是誰?他是極之難纏的傢伙嗎?他會用盡你的愛嗎?你可以處理到他嗎?

做任何事都要有自知之明。就算去愛,都要知道自己能力如何。愛,並不是無限的,你一定感受過,愛到無力再愛的虛弱感。

不停愛愛愛別人,繼而,自己感到乾枯耗盡,這又何苦呢?你以為你好偉大,但其實,你只是在殘害自己。你若不愛你自己,這有甚麼偉大可言?

愛不到,就算;應付不到他,就算;無再多的愛供給他,就算。你已盡了力,你能做的,只就是這麼多。

有些人是可以超級勁量地去愛,他們的愛能量足夠,精力也夠,用極都用不完似的。

而你嘛,沒那麼多愛能量,就別去搞甚麼無限無盡的愛。你需要的,是被別人所愛。

深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