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上旅程:這不收!

近日看到一個電視廣告,非常有趣,但又有點怪異。一位怪怪誕誕的女子,到一間二手店想放幾隻錶,年輕男店員表示手錶是不收的,但卻收女子自己的錶,因為是他自己想收。女子離開二手店時,店員跑出來向她說,有意放自己的手錶時就回來找他。當時真感到故事不知所謂、莫名其妙!後來一次坐的士時,看到宣傳廣告才知道它有個完整版!故事是這樣的,原來女子每次都會拿些東西來賣、有擺設、家具、單車、籃球、漫畫、甚至植物和龜等等,兩人由最初不認識,到大家有傾有講,不過他們沒正式交往。這種迷離關係維持超過兩年,女子分開許多次來賣東西,而且看似是前男友的東西;店員也一直好奇她還有多少東西要賣。

另有一場劇情很怪異,原來男店員把她賣的所有物件,偷偷收在一間房內,而女子後來發現此事但沒出聲。觀眾可能在猜,女子的男友跟她分手了,還是死了?若再細心想想,真相應該是這樣:男店員就是她男朋友!他失憶了!女友用兩年時間,每次帶回一些屬於他的東西,希望他能想起甚麼!片段中也有隱喻,好像當女子帶來一套漫畫時,男店員說:「以前我也有一套!」及見到那龜時,他好興奮!那應是他的龜吧。

試想想,哪有人分兩年賣前男友東西,而他又下意識地儲起?最後她不賣自己的錶,看來就是他昔日所送的,多麼浪漫。

雲海